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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的补充通知

于即日起至12月8日提交上述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 学位考试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相关通知的要求,现开展因疫情于11月7、8日参加辽宁省高校联盟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的2020年6月、9月已经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和2018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工作。

一、申请材料: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由各函授站、教学中心统一组织毕业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收取两张蓝底二寸照片。

各类毕业生要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二、申请时限

于即日起至12月8日提交上述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三、申请方式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校目前为封闭管理,学士学位纸质申请材料一律改由顺丰快递寄送到我校,其他方式及快递公司无法接收。申请截止时间12月8日(以顺丰收件时间为准),收件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南院继续教育学院 王老师收,电话041182158299

特别提醒:必须按照要求准确寄送申请材料,否则出现问题影响学位授予由申请人负责!

未尽事宜请致电0411-82158299

辽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