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确认方式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请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认真阅读《辽宁省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以下简称《报考简章》)。详细了解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2019年4月的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选择专业和课程进行报考。
二、开考专业、科目及考试时间
开考专业和科目详见《报考简章》。
理论课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实践环节考试时间详见《报考简章》中的《辽宁省自学考试2019年4月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
三、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报考。老考生要经过考生注册、网上报名两个环节,其中已经完成网上注册的老考生,可直接登入服务平台报考;新考生要经过新生注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三个环节。
(一)老考生报考
1.考生注册
注册时间:2月25日-3月1日(每天9时-22:00时)。
考生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登录服务平台,设置登录密码,核对完善个人信息。
2.网上报名
理论课报名时间:2月25日-3月1日(每天9时-22:00时);实践环节报名时间3月4日-8日(每天9时-22:00时);网上支付截止时间:3月11日22时前。
(二)新考生报考
1.考生注册
注册时间:3月2日-8日(每天9时-22:00时)。
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填写考生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上传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上传将不得更改,请严格按以下标准上传照片。①照片为近期数码彩色像(背景为蓝色平整背景,头像无饰物、无围巾、无边框、上身着简装);②照片规格为:格式为JPG,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③照片为免冠正面,露双耳、露双眉的标准、证件像(头部占相面2/3)。禁止使用翻拍照片、剪贴照。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各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信息确认,审核通过后获取本人准考证号及登录密码。在网上注册完成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3.网上报名
理论课报名时间:3月4日-8日(每天9时-22:00时);实践环节报名时间:3月4日-8日(每天9时-22:00时);网上支付截止时间:3月11日22时前。
四、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进行网上注册必须使用辽宁省内手机号。
2.老考生报名过程中如发现本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有错误,可于3月7日-8日(工作时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更改,除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办理更正其他信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办理指南》)
3.考生报考课程后,需网上支付费用。缴费平台为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及时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情况。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再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课程,所支付的报考费用一律不退。考生尽可能提前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避免在结束的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等错过报考课程和缴费。如果考生支付未成功将在2小时内不可登陆,2小时后可重新支付。
4.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但是,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服务平台,报考论文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毕业论文;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毕业论文。(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毕业论文。
5.选择沈阳市、大连市等地报考的考生,需注意两地下设考区的开考专业设置(详见附件2、3)。
6.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造成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考生如忘记密码,无法正常登陆服务平台,可通过密码重置页面或通过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2019年4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可入场。
8.考生要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参加考试出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其中,考生违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将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9.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5月25日17时开始到6月25日17时止。查询成绩方法: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
有关报名、考试的具体事项可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或向我省各级自学考试部门电话咨询。
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